公司是广东人投资在甘肃的工业企业,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优惠给公司批了一块商业用地,付地价1000万,取得土地使用权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2个月之后公司蒋该地以1000万元转让给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合同中注明涉及的营业税由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该地的转让涉及到什么税种?该怎么交税?当初收到转让地价时挂的其他应付款1000万元,已经3年了,该怎么处理账务?
jossonli
于2017-05-25 20:49 发布 2217次浏览
- 送心意
李李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5-25 20:56
1、该地转让涉及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受让土地的对方应当缴纳契税和印花税。2、贵公司作为土地的转让方可以依据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的规定差额缴纳营业税,税率5%。土地增值税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计算缴纳。印花税按转让协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将转让所得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以上营业税、土地增值税、转让方应纳的印花税(转让合同涉及双方均应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贵公司。因此,当初合同约定土地转让涉及的营业税由受让土地的房开公司缴纳并不符合税法规定,土地转让涉及的税费虽然由受让方承担,但应当由贵公司自行缴纳,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应当是含税价款。3、建议借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贷记“其他应收款”1000万元;然后按处置无形资产进行账务就可以了。专家分析: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45号你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请示》(川地税发〔2007〕7号)收悉,批复如下: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相关税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三、关于营业额问题(二十)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第6号第十条 条例第七条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老师你好,我商贸用自己商品和别人的商品置换,亏损 问
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答
准备考中级、我们这边需要上传继续教育证明 、会 问
你好!这个学堂没有了 答
老师好 甲方供原材料给乙方,但产生出现质量问题 问
您好,赔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可 答
老师,请教一下私车公用,怎样处理 问
你好,费用限额入账的话需要签订租车合同,代开租车发票才可以 答
老师这个怎么做谢谢 问
同学你好!出售旧住宅时,刘先生可能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如果出售价格高于购买价格),但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购买新房时,刘先生需要支付契税,契税的税率是2%。 为了省钱,刘先生可以考虑以下策略: 在出售旧住宅后尽快购买新房,以利用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尽量减少新房的契税支出,例如通过合理的房价谈判来降低购房价格。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