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5-25 12:57

某驾校招收学员收取培训费3000元,开具发票和收据各一张,其中2300元开具发票给学员人个,其余700元开具收据给学员。后把700元上缴上级公安培训机构做相关校训费用,公安培训机构开具学员名称的行政事业性收据,驾校收回后把个人名行政收据抵自己开给学员的700元收据入帐。请问这种行为符合代收代缴款项吗?如果纳税这700元应如何缴纳?

李老师2 解答

2017-05-25 13:06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对“价外费用”做了一个注解,“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查看完整答案: 
这里有海量财税工作实战问题,还能免费向专家提问!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某驾校招收学员收取培训费3000元,开具发票和收据各一张,其中2300元开具发票给学员人个,其余700元开具收据给学员。后把700元上缴上级公安培训机构做相关校训费用,公安培训机构开具学员名称的行政事业性收据,驾校收回后把个人名行政收据抵自己开给学员的700元收据入帐。请问这种行为符合代收代缴款项吗?如果纳税这700元应如何缴纳?
2017-05-25 12:57:07
你们代收代付的有赚钱吗
2019-12-13 14:33:43
你好,增值税不是代收代缴,是委托方正常收取的。
2019-10-30 16:01:17
你好,增值税3%,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税12%,印花税万分之三,个人所得税1.5%核定
2019-03-30 11:08:51
你单位只负责代收代付,中间有无差价。
2017-05-25 12:38:3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