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伟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7-05-23 15:46

本表适用于享受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优惠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优惠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份。第6行为本年,第5至第1行依次填报。 
2.第2列“本年抵免前应纳税额”:填报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5行“应纳所得税额”减第26行“减免所得税额”后的金额。2009-2013年度的“当年抵免前应纳税额”:填报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减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后的金额。 
3.第3列“本年允许抵免的专用设备投资额”:填报纳税人本年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但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4第4列“本年可抵免税额”:填报第3列×10%的金额。 
5.第5至9列“以前年度已抵免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已抵免税额,其中前五年度、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与“项目”列中的前五年度、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相对应。 
6.第10列“以前年度已抵免额—小计”:填报第5+6+7+8+9列的金额。 
7.第11列“本年实际抵免的各年度税额”: 第1至6行填报纳税人用于依次抵免前5年度及本年尚未抵免的税额,第11列小于等于第4-10列,且第11列第1至6行合计数不得大于第6行第2列的金额。 
8.第12列“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的税额”:填报第4-10-11列的金额。 
9.第7行第11列“本年实际抵免税额合计”:填报第11列第1+2+…+6行的金额。 
10.第8行第12列“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的税额合计”:填报第12列第2+3+…+6行的金额。 
11.第9行“本年允许抵免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额”:填报纳税人本年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12.第10行“本年允许抵免节能节水的专用设备投资额”:填报纳税人本年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的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13.第11行“本年允许抵免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填报纳税人本年购置并实际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4列=第3列×10%。 
2.第10列=第5+6+…+9列。 
3.第11列≤第4-10列。 
4.第12列=第4-10-11列。 
5.第7行第11列=第11列第1+2+…+6行。 
6.第8行第12列=第12列第2+3+…+6行。 
(二)表间关系 
1. 第7行第11列≤表A100000第25-26行。 
2. 第7行第11列=表A100000第27行。 
3. 第2列=表A100000第25行-表 A100000第26行。 
2009-2013年度:第2列=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7-28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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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所得税是季度计提的,同学
2021-09-11 17:19:11
你好同学是的同学这些全部是0同学
2021-06-18 08:42:18
本表适用于享受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优惠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优惠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份。第6行为本年,第5至第1行依次填报。 2.第2列“本年抵免前应纳税额”:填报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5行“应纳所得税额”减第26行“减免所得税额”后的金额。2009-2013年度的“当年抵免前应纳税额”:填报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减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后的金额。 3.第3列“本年允许抵免的专用设备投资额”:填报纳税人本年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但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4第4列“本年可抵免税额”:填报第3列×10%的金额。 5.第5至9列“以前年度已抵免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已抵免税额,其中前五年度、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与“项目”列中的前五年度、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相对应。 6.第10列“以前年度已抵免额—小计”:填报第5+6+7+8+9列的金额。 7.第11列“本年实际抵免的各年度税额”: 第1至6行填报纳税人用于依次抵免前5年度及本年尚未抵免的税额,第11列小于等于第4-10列,且第11列第1至6行合计数不得大于第6行第2列的金额。 8.第12列“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的税额”:填报第4-10-11列的金额。 9.第7行第11列“本年实际抵免税额合计”:填报第11列第1+2+…+6行的金额。 10.第8行第12列“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的税额合计”:填报第12列第2+3+…+6行的金额。 11.第9行“本年允许抵免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额”:填报纳税人本年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12.第10行“本年允许抵免节能节水的专用设备投资额”:填报纳税人本年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的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13.第11行“本年允许抵免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填报纳税人本年购置并实际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4列=第3列×10%。 2.第10列=第5+6+…+9列。 3.第11列≤第4-10列。 4.第12列=第4-10-11列。 5.第7行第11列=第11列第1+2+…+6行。 6.第8行第12列=第12列第2+3+…+6行。 (二)表间关系 1. 第7行第11列≤表A100000第25-26行。 2. 第7行第11列=表A100000第27行。 3. 第2列=表A100000第25行-表 A100000第26行。 2009-2013年度:第2列=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7-28行。
2017-05-23 15:46:30
这个如实,根据变现金额,计算清算所得,清算后注销即可
2017-11-14 16:24:31
你好 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1、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 2、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计税基础的金额,即取得资产时确定的计税基础减除在清算开始日以前纳税年度内按照税收规定已在税前扣除折旧、摊销、准备金等的余额。 3、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的金额。 4、资产处置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的余额。等于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计税基础(2)列。 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1、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 2、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计税基础的金额,即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规定予以扣除金额的余额。 3、清偿金额(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负债的清偿金额。 4、负债清偿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负债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的余额。等于计税基础(2)列-清偿金额(3)列 三、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1、第1行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金额。等于“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第3列“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第32行“总计”金额。 2、2至8行依照实际情况填列。 3、第9行“其他债务”,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其他债务。一般等于“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第3列“清偿金额(3)”第23行“总计”金额。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主表) 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等于“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第4列“资产处置损益(4)”第32行“总计”。 2、第2行负债清偿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等于“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第4列“负债清偿损益(4)”第23行“总计”。 3、第3、4、5、7、8、9行依照实际情况填列。 4、第10行,填写前5个纳税年度累计可结转弥补的亏损额。 根据国税函[2009]684号《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清算期间指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2022-09-08 11: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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