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A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共有股东6人,该公司章程规定,甲出资40万元人民币,乙出资20万元人民币,其余4人每人出资10万元人民币;甲任董事长。1月20日,公司召开了临时股东会会议。会上,除甲提出反对以外,其余5名股东都同意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于是,其余5人不顾甲的反对,通过“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50万元人民币,并修改公司章程。“决议”需要甲执行,单价不予理睬。于是4人将甲起诉至法院,要求甲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股东会会议的“决议”。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股东会通过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学堂用户dx4srh
于2022-06-22 09:42 发布 1385次浏览
- 送心意
余余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2-06-22 11:22
你好,决议无效,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题目中,甲占股40%,剩余股东占股不达三分之二以上。
如果方便,麻烦五星好评哦,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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