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单位日常公用经费能支付职工差旅费吗? 问
那个可以支付的哈 答
老师,这里算投资收益不太理解,甲公司长投属于对合 问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 顺流内部交易 %2B 股权投资,不是单纯的初始投资。 甲公司土地账面 1200 万、公允 3900 万,差额 2700 万是未实现内部损益(土地在 A 公司自用,未对外出售)。 该差额通过 A 公司按公允价摊销逐步实现:A 公司每年多摊销 90 万(3900/30 - 2000/50),这是当年已实现损益。 权益法核算时,先调减 A 公司净利润(890-90=800 万),再按持股 50% 算投资收益 = 400 万。 答
你好 我这个月印花税税款都交了 还提示未申报怎 问
同学,你好 那就不用管,你已经申报了 答
由郭老师回答我的问题 问
在的具体的什么问题? 答
请问老师,我们2025年有两个月账上确认收入和纳税 问
纳税义务没有晚的情况下,影响不大 答

老师 这题怎么判断的是转移债务,而不是由第三人履行债务呢?题目判断的字眼是啥?
答: 你好!字眼就是甲与丙约定,乙表示同意! 一、什么是债务转移 所谓债务转移是指合同义务的转移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提出权利请求,第三人应对自己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了债务转移的特征,即: 华律网 1、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了合同的当事人; 2、债务人转让义务时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 3、在第三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请求承担责任,而不能向原债务人请求承担民事责任。 二、什么是第三人代为履行 第三人代为履行,又称履行负担,是指第三人表示或者第三人与债务人协议,由第三人代债务人清偿义务,第三人并未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债权人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也应对第三人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承担责任。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的法律特征,即: 1、第三人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义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义务的协议; 2、第三人是合同的履行主体,不是合同的当事人; 3、第三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由债务人承担责任。
老师 这题怎么判断的是由第三人履行债务,而不是转移债务呢?题目判断的字眼是啥?
答: 事⼈约定由第三⼈履⾏债务的,⽽第三⼈不履⾏,或者履⾏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要向债权 ⼈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条当事⼈约定由第三⼈向债权⼈履⾏债务,第三⼈不履⾏债务或者履⾏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 应当向债权⼈承担违约责任。 判断的字眼是约定丙 向乙 履行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这三道题 怎么判断是综债还是综股呢
答: 1和2/3都是股票,是综股。股票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属于是综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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