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的,请问我司接了香港货运的公司的货运代理业务对接内地那些工厂货运的业务,内地工厂支付国际运费给我司,现在香港货运公司开了香港那边的结算单(Debit Note)结我公司支付回工厂所支付给我司的货运费折为港币给回他们。这样子香港货运开出的结算单我司可以正常作成本冲减吗(属合法所得税范围内的成本吗)。第二点是香港的货运代理公司又开了一份关于代理费的佣金结算单给我司(此笔佣金我司需纳增值税和其他税费吗?,在会计帐上可以将第一点的代理费用减去佣金的差额再汇外汇吗?

畅快的篮球
于2022-06-15 08:33 发布 1092次浏览
- 送心意
羽飞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要涉及代扣代缴的问题。然后取得税收缴款书才能在税前扣除
2022-06-15 22:15:55
你好,一般纳税人是6%
2022-06-17 15:14:43
同学你好
成本有发票就可以
增值税是按照收入来的
税金及附加是按照增值税来的
2022-04-13 08:27:39
,境外支付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帐务处理:1、借:成本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应交税费-所得税,,,2、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应交税费-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024-01-07 21:57:51
若对方是公司,业所得税需要代扣代缴
2023-07-22 15:54:2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