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目前在孟加拉国成立了一家分支机构,也是建筑施工,现在碰到几个问题,第一:孟加拉的企业所得税计税时间为7月1日至下年度6月30日,国内企业汇算清缴存在很多不便;第二,在孟加拉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在国内没法抵减,增加了企业的税负。如果把分支机构注销成立子公司是不是就解决了目前的问题。孟加拉分支机构与子公司之间的优劣由哪些?谢谢!

陪你考证的初级班主任
于2022-06-14 16:04 发布 843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的,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退的
2022-05-23 20:43:12
你好,同学
你这里不管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都是孟加拉预交纳,境内利润还要再缴纳。
如果子公司,分红,这部分税是否可以抵减的,如果可以,就相当于并没有重复纳税。
2022-06-14 16:53:34
您好,如果最后是亏损了,就可以退回来
2022-04-05 21:14:06
你好,你说的所得税预缴是季度申报的吗?
2022-09-27 09:13:03
你好包含的所有职工的工资,只要你账上做了工资的都包含。
2022-04-08 11: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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