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6月份销项税额13万,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月份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3 贷:银行存款 13 现在有个疑问:开始计入了三级科目销项税额13,也就是三级科目销项税额明细账余额是13,可是缴纳增值税是又平白无故计入了借:三级科目(已交税金)13,这样不就导致最终三级科目销项税额一直有贷方余额13,三级科目(已交税金)余额也一直会有借方余额13吗?不应该都转入一个科目,余额为0才对呀? 请专业老师详细解答疑惑,答非所问的就不要回答了
✨霞✨
于2022-06-11 08:45 发布 1225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06-11 09:06
您好,规定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三级明细余额不清零,就是持续挂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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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的,是这个意思的
2023-04-19 10:50:10
你好,你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第一个。
2022-03-11 14:42:22
同学,你好
需要补做计提的分录
2023-07-11 19:58:11
你好,你这是当月缴纳当月的。
2024-04-16 14:15:00
这个已交税金是哪来的有当月交当月的税款吗?
2024-04-16 14: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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