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在美国成立的跨国公司,其计划在中国设立一个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主要负责甲公司的专利、商标等特许权在中国的许可运营。预计每年取得各类特许权使用费1000万元,设立分支机构的各项可以税前扣除的支出约200万元。如果甲公司不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该200万元的费用可以由总公司负担。 请比较甲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与不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负担。

葳蕤
于2022-05-31 14:17 发布 1870次浏览
- 送心意
月亮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22-05-31 15:02
你好,如果甲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则每年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200)x25%=200万元。如果甲公司暂时不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则每年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x10%=100万元。不设置分支机构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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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甲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则每年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200)x25%=200万元。如果甲公司暂时不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则每年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x10%=100万元。不设置分支机构为佳。
2022-05-31 15:02:00
转让无形资产都要交个税吗?
2021-05-16 01:18:02
您好,这里是个人所得税项目,如果是企业的话,是不适用的,这里针对的是个人,也就是自然人,员工或投资者转让的,也只限于他个人名下的特许权使用费。
2018-08-21 17:09:37
不可以税前扣除
你总分公司本就是属于同一法律主体
集团内部企业间
2019-08-26 17:01:21
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但是母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 不属于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 只要是有正规的商标使用的特许权使用费协议 正常开票 就可以扣除
2019-12-03 10: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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