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甲国有总分公司A,在乙国和丙国分别设定了分公司B和c公司。三个公司纳税情况如下: 其中甲国的总公司A,应税所得为1000万元,分公司B应税所得为100万元,分公司C应税 所得为100万元,乙国和丙国分公司B和C分别已纳外国税额60万元和40万元。请站在纳 税人角度,找到适合的应缴纳税款计算方法,请写出计算过程。 (甲,乙,丙三国适用税率分别是50%、60%、40%)

学堂用户2qg3wr
于2022-05-27 18:41 发布 3026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2-05-27 23:17
甲国所得税1000×50%=500,抵免1000×25%=250
乙国所得税100×60%=60,免抵100×25%=25
丙国所得税100×40%=40,免抵100×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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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23:17:07
你好,差额也可以不计提 借:未分配利润 15000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1000 贷:银行存款。这个问题若还有疑问,请继续提,等我答复你明确了,如果觉得还满意,请给我评价,谢谢。
2018-04-25 17:08:04
应该选择是就行了哈,分公司做汇总申报备案
2024-02-21 15:33:24
您好,是根据总公司分配表缴纳,看电子税务局是否有数据
2022-01-18 18:53:34
影响合并报表的,因为要合并
2022-01-16 1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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