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甲国有总分公司A,在乙国和丙国分别设定了分公司B和c公司。三个公司纳税情况如下: 其中甲国的总公司A,应税所得为1000万元,分公司B应税所得为100万元,分公司C应税 所得为100万元,乙国和丙国分公司B和C分别已纳外国税额60万元和40万元。请站在纳 税人角度,找到适合的应缴纳税款计算方法,请写出计算过程。 (甲,乙,丙三国适用税率分别是50%、60%、40%)

学堂用户2qg3wr
于2022-05-27 18:41 发布 2798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2-05-27 23:17
甲国所得税1000×50%=500,抵免1000×25%=250
乙国所得税100×60%=60,免抵100×25%=25
丙国所得税100×40%=40,免抵100×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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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23:17:07
你好!应该是单独缴纳
2016-10-21 16:56:33
独立核算的,在分公司所在地核算缴纳就行了
2019-09-19 17:05:21
你好,非独立核算的话就是合并申报的
2019-10-14 14:38:39
要根据分配纳税的,跟你们总公司沟通沟通
2017-03-20 15: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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