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其中应交税金2.98元,2016年营改增我不想去补交税,在2016年底,出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2.98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98,资产负债表里应交税费未交税金2.98结平了,那么应把2.98放在利润表里的哪个科目,还是不用管这个贷方利润分配2.98,它是结转上年度的,在总帐和明细帐反映就可以了吗?
花花
于2017-05-06 10:24 发布 687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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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不用调整啊,挂账就是了
2017-05-06 10:25:23

应交税费
2017-05-15 21:42:02

您好,是的,因为您调整了以前年度利润表,但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没调整
2021-01-13 15:51:03

你该调整年初数,这是追朔调整法
2019-04-10 17:50:39

这个是调整资产负债表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
2019-02-24 1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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