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是一般纳税公司,我们现在和一家非税单位(公立医院)合作,我方出设备,人员招聘安排到医院,对方只出场所,每月减去所有的成本人力费用后纯利按比例分红,结算时间按每月,合同列明如果当月有亏损,我方需要垫付亏损,医院不承担此部分。因为刚开业前半年出现了亏损我方已承担了130万(已转给医院),目前已经在赢利的阶段,医院要求我们开发票给对方,才能把分红给到我司,这种情况我是开什么名目给对方更合适更符合这种性质呢

龚丽霞
于2022-05-19 09:58 发布 511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5-19 10:31
你好!这种,要么你按服务费,要么按服务和动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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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要么你按服务费,要么按服务和动产租赁
2022-05-19 10:31:35
你好!你们给医院开服务费发票就好
2023-08-18 08:23:19
需预缴的税有:
增值税(一般计税按 2% 预征)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预缴的增值税计算)
企业所得税(按实际经营收入的 0.2% 预缴)
印花税在机构所在地申报,无需在项目地预缴。
2026-03-13 14:37:40
赠送的和设备开在一张发票上,把赠送的开负数。
2023-12-07 09:33:07
你好; 你无偿 赠送的话 到时要视同销售的; 你第一行开 售价 ;第二行开 负数
2022-03-16 17: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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