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职工薪酬表的第1次,工资薪金支出的账载金额是填写2021年的科目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的贷方金额100万吧????然后实际发生金额是填写2021年的科目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的借方金额80万吧??那么申报个税的2021年所属期的工资总额应该跟2021年科目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的借方金额80万一样吧????但是说在2021年1月发的是2020年12月的工资,在2022年1月才发2021年12月的工资,那么怎么填写才是不调增2021年工资的呢?
禾苗
于2022-05-14 21:19 发布 96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05-15 01:51
您好,100万元您汇算清缴前是否全部申报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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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的发生额申报的
2021-11-10 12:43:43

你好,学员,这个没有关联,没有勾稽关系的
2022-05-16 09:30:31

你们这个按下面这个计提吗,计提工资这个2020.5.30之前都发吗,发就税收金额=账载金额=实际发生额=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贷方
2020-05-14 19:17:52

同学您好,学员您好,是的,对的
2023-05-17 10:57:36

您好
把填表说明给您可以吗
2022-05-19 19: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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