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工作已满15年,2021年上半年在甲公司已休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3天;下半年调到乙公司工作,提出补休年休假的申请。乙公司对方某补休年休假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答复是()。 不可以补休年休假 可补休5天年休假 可补休10天年休假 可补休7天年休假 BD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方某工作已满15年,可享受年休假10天,下半年调到乙公司,还可在新单位享受的年休假=(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84÷365)×10=5(天)。不理解,我的是10天减去已经休的三天,这个184是这么计算出来的!

学堂用户yseh72
于2022-05-07 21:25 发布 1617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184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7.1数到12.31
2022-05-07 23:20:15
同学你好,下半年7月31天,8月31天,9月30天,10月31天,11月30天,12月31天,6个月加起来就是184
2022-04-05 00:55:17
你好,184就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7月 1号到12月31号
2022-03-24 13:02:35
不用,累计数是不会重新从第一个月来计算的,而且年终还会把之前单位的累计数累计到一起,这是为了保障受收入影响的群体对个税的累计减免,也是义务税收管理的中心思想。除此之外,有空识别规定还有免税限额的概念,即使累计的个税超过了免税限额,在月度金额没有达到应纳税额之前,也是不用缴税的。所以,我们要正确把握个税,既要遵守法律又要确保自身权益。
2023-03-07 17:28:53
对的是的,分开算的,不会累积到一块。
2022-12-15 11: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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