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下 公司支付的 日本展会费用,对方开的发 问
同学,你好 对方是日本公司吗?对方开了什么发票? 答
一个住所地址只能注册一家公司吗?营业执照上的住 问
您好,不一定,我们公司注册了两个 答
咨询下,这张发票,可以按差旅费中的住宿费,报销入账 问
你好,可以的!你不是觉得大类旅游业不对? 答
老师有这么一题您看一下:某洗衣坊(增值税小规模纳 问
1.生活服务洗衣收入:小规模常规3% 征收率 2.出租不动产办公室:5% 不动产租赁征收率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洗衣机):可按3% 减按 2% 征收 分项计税 1.洗衣含税收入 143300 元 不含税收入=143300:1.03 增值税=143300:1.03 x3%≈4173.79 元 2.办公室租金 8400 元 增值税=8400:1.05x5%=400.00元 3.转让旧洗衣机 2500 元 增值税=2500:1.03x2%≈48.54元 当月合计应交增值税 4173.79%2B400.00%2B48.54=4622.33 元 答
咨询下,关于4.30 五粮液 财报,会计差错的这个案例, 问
同学你好, 能看一下题目吗 答


这道题的意思不太理解,什么叫做“基于法律行为而导致的物权变动”
答: 基于法律行为物权变动是指基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并在完成法定的公示方法后,发生物权变动效果的物权变动类型。甲将房屋赠予他人,是合法的物权变动,是一种明确的法律行为。其他的3项均符合非基于法律行为物权变动的定义。
拾得遗失物属于非意思表示行为,也属于法律行为!为什么《经济法基础应试指南》说非意思表示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到底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答: 同学你好 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 遗失物只能是物,而不能是某种权利。 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 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 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 至于所有人丧失对于物的占有的情况,则有种种不同。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下列各项中,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是( )。A.周某合法拆除自己的房屋B.吴某接受其导师赠与的房屋C.郑某因继承取得房屋D.王某因政府拆迁征收失去了自己的房屋这题不理解
答: 同学你好 单选题还是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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