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遇到一个情况:就是我们公司每年都有澳门汇回来的分红,属于境外分红,照理不适用所得税的免税政策。 因为以往我地公司申报预缴所得税的时候按包含境外分红的利润总额申报,预缴的时候超过300万利润不属于小微企业,按25%全额缴纳;但到汇算清缴的时候,我们公司年报是境内经营部分的利润享受小微企业,境外分红就按25%全额计缴,这样无形中我们每年都多交税,每年都要申请退税。 所以我经理的意思是,因为每年都要等到第二年年中先退税,一来亏银行利息二来资金变相压在税局这里等半年才能拿回来,所以能不能境外分红在预缴的时候先不申报或者押后到第四季度申报?
Milk tea cat
于2022-04-29 16:48 发布 140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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