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财税2016年22号文规定,对于购进货物和服务时就认定不能抵扣的专用发票,在取得时记入待认证进项税额,认证后由待认证进项税额转入进项税额,最后再由进项税额转出。第二步,第三步即由待认证进项税额转进项,和进项转出时以什么做为记账凭证的附件呢?另外,之前的处理就是对于购进货物和服务时就认定不能抵扣的进项,直接就是不拿去认证,这样做可有什么税务风险呢?
江湖小虾
于2017-04-21 18:13 发布 922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不需要通过待认证进项科目。
不认证可能会认定为滞留票。
2017-04-21 22:27:08

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结转未交增值税: 如果1.2结转后转出未交增值税额是贷方余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如果1.2结转后转出未交增值税额是借方余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025-02-23 14:38:52

你好!简易征收的发票不认证。你认证了转出是有余额
2017-07-06 15:58:18

不需要的
2017-03-15 14:59:51

你好 借成本或者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019-07-29 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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