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支付的权益结算,假如设定了非市场条件,3年平均利润增长率达到10%即可行权,如果第一年增长率10%,预计3年平均可以达到10%,确认了费用,第二年增长率只有3%,预计3年平均只能到8%,到了第三年实际平均增长率又达到了10%,这个情况第三年满足非市场条件后,是第三年确认全部费用还是在三年分别确认费用?

精明的墨镜
于2022-04-25 06:58 发布 1774次浏览
- 送心意
张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因为第二年已经预计三年达不到条件,所以第二年就不确认相关成本费用。
2022-03-23 22:34:21
你好,分三年分别确认费用的,不是第三年一次性确认的
2022-04-25 08:44:16
您好,这个是两个不同的业务
2022-01-07 07:02:19
这种控股股东像别人公司员工授予股份支付的,被授予员工所在的公司一律用权益结算做股份支付处理
2022-03-31 17:24:09
这属于集团内股份支付,华东公司是结算企业,华西公司是接受服务企业,且没有结算义务。
准则规定: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如,由母公司直接向该子公司的高管人员授予股份),或者虽然有结算义务但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确认所接受服务的成本费用,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19-09-15 19:58:3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