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想问一下,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比如24.9已经开了4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请问老师,超过五年的应付账款究竟能否转为营业外 问
仅“超过五年”不构成转营业外收入的充分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确实无法支付,且取得完整书面证据+履行内部审批。对方未注销、未起诉、未豁免,若仅挂账五年但债权仍有效,不得擅自核销。 二、会计与税务依据 -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6301营业外收入”明确包含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企业所得税。 - 关键判断:无“挂账五年必须转收入”的强制规定;年限仅为税务参考,核心是无法支付的事实与证据。 三、可核销的情形与必备书面文件(缺一不可) 1. 债权人注销/吊销/破产:工商注销/吊销登记、破产裁定、政府关闭文件、清算报告等。 2. 债权人书面豁免:债权人盖章的放弃债权声明书(明确金额、不再追索)。 3. 诉讼时效届满且无主张: - 证明诉讼时效已过(通常三年,无中断/中止情形); - 企业持续催收记录(挂号信/EMS/邮件/短信,含送达凭证); - 债权人无回函/无主张权利的证明。 4. 法院/仲裁机构文书:胜诉判决、裁定无需支付,或败诉但终止执行裁定。 5. 债务重组/豁免协议:双方盖章的书面协议,明确豁免金额与条款。 6. 债权人死亡/失踪且无继承人:死亡证明、宣告失踪/死亡判决书、无继承人的法律文件。 答
老师,请问我们公司准备做注册资金实缴,之前有跟投 问
同学,你好 不建议的 答
违背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如2024年1月收取20 问
企业适用的话,这套分录不对,核心问题是科目用错、结转逻辑错误。 企业不能用 “收益分配”“公积公益金”,应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合同负债 / 预收账款”; 冲减多记收入后,结转至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不涉及公积公益金; 25 年确认收入的分录科目改为 “其他业务收入” 即可。 若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科目能用,但冲减的未分配收益无需转公积公益金。 答
老师你好,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做内部账,向供应商买票 问
借管理费用-税金 贷库存现金 答

公司开建筑业装修发票 对方要求备注 不要写项目地址 可以吗
答: 您好,只要对方要求不写,那就不写了,但是按下述规定是要写的。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 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公司开建筑业装修发票 对方要求备注 不要写项目地址 可以吗
答: 您好,只要对方要求不写,那就不写了,但是按下述规定是要写的。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 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建筑装修发票项目名称是什么?
答: 建筑服务装修款,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崔敏 追问
2017-04-17 16:19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4-17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