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一电冰箱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2019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12月2日,采用赊销方式向乙商场销售冰箱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300000元。为使乙商场尽早付款,甲企业在销售合同中标明:如乙商场在10日内付款,则可享受按不含税价计算2%的折扣。乙商场已于12月9日付清货款; (2)12月5日,销售另一批冰箱给丙商场,该批冰箱的不含税价为200000元。应丙商场的要求,甲企业在该批冰箱搭上了一层包装袋。双方约定:丙商场需为该包装袋支付(含税)130元,如丙商场在两个月内将该包装袋归还,则甲企业需要将该130元钱退还给甲企业;否则甲企业有权拒绝退还。

眼睛大的凉面
于2022-04-13 19:10 发布 711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04-13 19:27:45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11-18 10:47:51
你好同学,请发完整题目和问题
2022-06-26 15:44:26
你好,小规模的税率是1%的。
2022-03-03 13:35:14
某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进行了两次原木的采购。
第一次,他们收购了一些原木,并支付了运费;第二次,他们从大型林场购买了原木,并直接销售给另一家木门生产企业。
我们的目标是计算该实木地板生产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假设收购发票上注明的收购价款为 A 万元,不含税运费为 B 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 C 万元。
根据题目,我们可以得知:
收购的原木进项税 = A × 13%
运输费的进项税 = B × 9%
从林场购买的的原木的进项税 = C × 9%
总的进项税 = (A × 13%) + (B × 9%) + (C × 9%)
现在,我们根据题目中的数据来计算这个数值。
计算结果为:15.09万元
所以,该实木地板生产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5.09万元。
2023-11-04 20: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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