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教一下,我公司收到因租赁公司拆迁的补偿钱,同时厂区搬迁了,当时发给全体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款,大部分员工确实离职,但有几位包括法人在内重新签定合同再次在工作,那么这样的情况下,这些再次入职的这几位员工的补偿款是不是可以做费用,所得税前列支?还有确定一下这个补偿款是否可以用专项应付款(拆迁补偿款)?

虚心的月饼
于2022-04-13 08:47 发布 62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2-04-13 08:56
同学你好
做工资了就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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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做工资了就可以税前扣除
2022-04-13 08:56:15
你好,不是专项应付款,是不征税收入
2017-03-18 15:16:17
企业其他应付款是否允许税前列支
2015-12-23 16:56:46
如果不需要归还,且不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三个条件,则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017-03-18 14:01:22
你好,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专项资金 收到应当通过专项应付款核算才是的
2019-01-19 11: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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