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教一下,我公司收到因租赁公司拆迁的补偿钱,同时厂区搬迁了,当时发给全体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款,大部分员工确实离职,但有几位包括法人在内重新签定合同再次在工作,那么这样的情况下,这些再次入职的这几位员工的补偿款是不是可以做费用,所得税前列支?还有确定一下这个补偿款是否可以用专项应付款(拆迁补偿款)?

虚心的月饼
于2022-04-13 08:47 发布 74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2-04-13 08:56
同学你好
做工资了就可以税前扣除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做工资了就可以税前扣除
2022-04-13 08:56:15
你好,如果你这个专项应付款是不征税收入,你需要在汇算清缴填写在不征税收入栏次,做纳税调整减少处理
2017-09-21 21:10:28
您好,这种情况下,建议拿发票来冲减专项应付款。
2020-06-19 22:00:39
同学
你好
对的 你的分类没有问题。
2022-05-10 11:17:56
你好,学员,这个是对的
2022-10-24 17:22:1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虚心的月饼 追问
2022-04-13 09:01
虚心的月饼 追问
2022-04-13 09:04
朴老师 解答
2022-04-13 09:11
虚心的月饼 追问
2022-04-13 09:30
朴老师 解答
2022-04-13 09:41
虚心的月饼 追问
2022-04-13 09:57
朴老师 解答
2022-04-13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