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同学们,我们单位2019年购买一批设备,600万,合同约定3年付清,我方付款150万元,(我单位是政府单位,无资金收入,只能财政拨款)后期我们没有钱了,后面2期款都未付,问题1、资产方面,我们收到资产了,至今未入资产,我单位想入资产,问题2、因为当时签订的合同,合同里约定资产服务期为3年,不满服务期,购买方不能入资产 现在这种情况,我想问的是,我们能不能入资产 入资产违背了合同约定可以不?

k1
于2022-04-07 11:03 发布 46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2022-04-07 12:29:43
是否必须将该事项入“无形资产”:
该智能接送系统虽然最初是以分期付款和支付维护费的方式入账,但合同约定3年到期系统归幼儿园所有,这表明该系统最终将成为单位的固定资产。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当资产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一是单位拥有或控制该资产并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二是该资产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对于您单位的智能接送系统,由于最终所有权归属于单位,且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总价5.1万),因此应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
审计认为将资产费用化的观点,可能是基于目前单位的会计处理。但从长期和合规性的角度来看,将智能接送系统确认为无形资产更为恰当。
若入无形资产,账务处理如下:
首先,在2022年首次购买时,应将系统总价5.1万中的分期付款部分(1.4万元)和初始的维护费(3千元)计入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假设其他费用(如安装费、运输费等)忽略不计,则初始入账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 17000元(1.4万+0.3万)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17000元
对于后续每年的分期付款和系统维护费,应继续增加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相应减少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例如,在2023年续签合同时:
借:无形资产 17000元(1.4万+0.3万)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17000元
无形资产的摊销问题。由于无形资产没有具体的物质形态,其价值的消耗通常是通过摊销来实现的。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形资产应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具体的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来确定。假设该系统的预计使用年限为3年,则每年应摊销的无形资产金额为:
年摊销额 = 初始无形资产成本 / 预计使用年限 = 17000元 / 3年 ≈ 5666.67元
每年摊销时的分录为:
借:业务活动费用/管理费用 5666.67元
贷: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5666.67元
如果在合同期内决定不再续签,那么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将不再增加,但摊销仍需继续,直到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摊销完毕。
2024-05-27 13:06:00
您可以先要求丙方将设备投入款改成物业服务发票,由您单位进行回收,然后再向乙方开具正式的设备投入款发票,以确保您单位支付的设备投入款能够纳入固定资产。
2023-03-03 11:01:39
你好; 可以做账的 ; 你固定资产是分期都付款完了吗 ?
2022-04-12 14:20:39
可以这样处理,这是最简单的方式
2022-04-28 10:01:5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