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青海本地的一家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商贸业务,与北京的B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从B公司购进货物,发票也开给了B公司,钱款也打进B公司的账户,但物流单据的发货人不是B公司。最近,北京税务局把 B公司查了,发现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此牵连到了A公司,A公司前后一共从B公司进货大约370万元,税务局要求该公司按17%补税,该公司觉得冤枉。 分析A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偷逃税款的行为?税务局的处理决定是否正确?

可爱的蜻蜓
于2022-04-04 20:49 发布 142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不理解哪个选项呢
2023-10-07 13:50:06
同学你好
属于的
税局正确
2022-04-05 04:27:15
您好!合同是和B签订的,为什么发货不是B呢?货物是不是B的呢?
2022-03-26 11:59:38
ABCD 四个选项都是正确的
2024-04-25 17:26:55
你好,如果是实际业务就不是虚开,但是一般就是购买的时候直接赠送的
2020-06-11 08: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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