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总公司人员没有超过30人,收入没有超过300万,资产没有超过5000万,他有七个子分公司,都是百分百控股,那他还是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吧

黄建雄
于2022-04-02 11:16 发布 551次浏览
- 送心意
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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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可以享受小微企业
2022-04-02 11:17:25
您好,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
2022-05-05 22:23:35
是的,必须填否
按总局 2012 年 57 号公告:总公司上年度是小微企业,分公司不得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全部由总公司汇总缴纳。
备案时分公司【就地预缴标识】选否,分公司不用单独预缴企业所得税,只做汇总备案即可。
2026-05-11 19:54:08
您好,分公司独立核算的话就不属于
2022-01-15 23:01:40
你好
分公司不是小微,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分公司自己不享受。
2022-04-05 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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