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2-04-01 17:06
同学你好
票据权利时效和提示付款期的区别:
1.票据权利时效期是指票据在时效期内票据权利人可以享有票据权,一旦超过这个时效,票据权利人就不再享有票据权利,则不可再向任何人提示付款;其享有票据权利消灭。提示付款期限是指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间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若超过规定期限,则丧失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利。
2.各种票据的提示付款期和票据权利时效:
①、银行汇票: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票据权利时效为自出票日起2年;
②、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票据权利时效为到期日起2年;
③、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票据权利时效为自出票日起2年;
④、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票据权利时效为自出票日起6个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电子票据提示付款撤回后,票据状态返还至提示付款前的票据状态,需要重新发起提示付款的操作的。
2022-03-05 19:30:36
您好同学,是除了出票人之外的全部前手
2020-06-18 16:23:49
同学您好, 是提示付款到期以后三个月的
2022-03-31 21:31:40
这个在《支付结算办法》有明文规定。
支票的付款,是出票人委托银行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的支票,银行就不付款了,持票人只能向出票人要求付款。由于持票人的过失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银行提示付款,所以,持票人不能向前手进行追索,只能向出票人进行追索。
《支付结算办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出票人请求付款。支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的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2022-03-29 0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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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09: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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