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力资源公司,与客户签的服务外包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客户要求开票金额中包含实发工资、个税、社保和工资中的代扣部分比如通讯费代扣,1、客户回款不回工资中的代扣部分只是写了张收据给我们,2、实发工资部分没有回款也没有给收据 这个账务怎么处理??? 之前一直是用现金冲抵的,这个月可以用应收抵应付吗?中间突然改掉会不会不好?
江南小小灰
于2017-04-06 10:07 发布 1052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1、可以的,2、核算合理即可,可以改的
2017-04-15 14:40:25

可以的,根据真实业务做吧
2017-04-07 08:24:49

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2024-06-27 09:21:44

同学你好
直接开普票就行了
2021-09-19 01:01:29

您好!这个实际上不是由你们公司负担的,而是由员工个人负担的,所以不能归为企业的成本。
2016-11-04 13: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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