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2-03-22 14:09

你好;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八规定: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上述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
(二)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条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具体标准参见该文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对部分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自产的产品须符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八规定: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上述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 (二)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条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具体标准参见该文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对部分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自产的产品须符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2022-03-22 14:09:08
你好,种植苗木销售,是免征增值税,所得税的
2022-02-08 17:18:50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5-09-29 17:02:00
自产农产品有以下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方面: 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农业生产者包括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例如,农民自己种植的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以及养殖的畜禽等初级产品销售时,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企业所得税方面: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来说,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其从事的项目如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范围,如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等,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若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项目,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方面: 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相关税费: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制种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也免征增值税。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在流通环节也可免征增值税。 采取“公司%2B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也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4-10-23 18:00:51
您好, 是自产自宰的吗
2024-06-17 16:39:0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