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菲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4-01-19 15:15

同学,你好
1、减征身患残疾的劳动者本人的个人所得税,注意不是免征;2、身患残疾的个人提供的自由劳务,免征营业税,是免征;3、雇佣身患残疾劳动者的单位,税务机关按其单位的实际残疾人员人数,实行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4、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5、免除身患残疾劳动者,其个体经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6、身患残疾劳动者,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鼓励其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过过过 追问

2024-01-19 16:06

老师,第2点是指残疾人提供自由劳务是可以免征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吗?第4点的政策,针对企业法人是残疾人,但是法人在其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保及发放工资后,在其担任法人的企业发放的工资还可以在该企业进行所得税扣除不?

小菲老师 解答

2024-01-19 16:11

同学,你好
第4条,不行只能选一个扣除

过过过 追问

2024-01-19 16:21

好的老师 那就是第4点的企业就只能企业所得税调增了是吧?

小菲老师 解答

2024-01-19 16:26

同学,你好
嗯嗯,是的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5-09-29 17:02:00
自产农产品有以下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方面: 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农业生产者包括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例如,农民自己种植的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以及养殖的畜禽等初级产品销售时,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企业所得税方面: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来说,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其从事的项目如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范围,如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等,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若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项目,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方面: 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相关税费: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制种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也免征增值税。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在流通环节也可免征增值税。 采取“公司%2B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也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4-10-23 18:00:51
您好, 是自产自宰的吗
2024-06-17 16:39:02
你好  这里有汇总可以进去看一下  西部大开发和广西北部湾的税收优惠政策_  https://zhannei.baidu.com/cse/site?show=title%26tempid=1%26q=%E8%A5%BF%E9%83%A8%E5%A4%A7%E5%BC%80%E5%8F%91%E5%92%8C%E5%B9%BF%E8%A5%BF%E5%8C%97%E9%83%A8%E6%B9%BE%E7%9A%84%E7%A8%8E%E6%94%B6%E4%BC%98%E6%83%A0%E6%94%BF%E7%AD%96%26cc=www.shui5.cn
2023-11-08 09:55:40
增值税税率1%,季度30万普通发票和无票收入可以免增值税附加税 六税两费减半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5%
2023-10-17 16:24:3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 实际工作中,一般纳税人,月末进项大于销项,需要结转

    同学,你好,当月末进项税额 > 销项税额(即产生“留抵税额”)时,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将差额结转到“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后者仅用于结转“应交未交”的税额)。 正确的处理是:保留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中,不结转至“未交增值税”。 具体逻辑: 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销项 > 进项时,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当月进项大于销项(留抵):不做上述结转分录。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即多出的进项)保留在该明细科目中,作为留抵税额,用于抵扣以后期间的销项税额。

  • 甲方工抵房给我们,我们直接打折卖出去了,这个账务

    同学,您好,甲方以工抵房抵债,您公司直接打折卖出,这一业务应分两个阶段进行账务处理:第一阶段是债务重组(取得抵债房产),第二阶段是资产处置(出售房产)。 第一阶段:取得抵债房产(债务重组) 核心原则:在您公司实际取得对抵债房产的控制权(即有权决定何时、以什么价格卖给谁,并承担相关风险和报酬)时,终止确认对甲方的应收账款,并将房产确认为一项资产。 1. 确认时点 • 关键判断:您公司是否已完全取得对该房产的控制权?例如,是否已签订不可撤销的抵债协议、是否已实际收房(或通过网签等方式锁定房产)、是否已能自主决定出售。 2. 资产分类 • 不能确认为“存货”:因为工抵房的取得和处置不是您的日常活动 • 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因为您的持有目的是出售,而非自用或出租。 • 应确认为“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取决于您预计的变现时间。如果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出售,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如果超过一年,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3. 入账价值 • 原则:按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取得抵债房产的入账价值。 • 简化处理:如果实务中难以直接确定债权的公允价值,可以按该房产的公允价值入账,但最高不得超过该项债权的账面余额。 • 差额处理:如果房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投资收益”或“营业外支出”);如果高于,差额通常不确认收益(以债权账面价值为限)。 4. 账务处理(假设已取得控制权,且房产公允价值与债权账面价值相当) 借: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房产的公允价值,不超过债权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 (差额,如房产公允价值低于债权账面价值) 贷:应收账款 (原应收甲方的工程款/货款账面余额) • 注意:如果房产公允价值高于债权账面余额,则按债权账面余额入账,不确认收益。 第二阶段:出售抵债房产(资产处置) 核心原则:出售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确认银行存款,同时结转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1. 损益归属 • 属于“资产处置损益”:因为这是处置一项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产生的损益。 2.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的打折后的出售价款) 资产处置损益 (差额,如出售价款低于账面价值) 贷: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该房产的账面价值) 资产处置损益 (差额,如出售价款高于账面价值) 完整案例演示 假设: 1. 甲方欠您公司工程款 100万元。 2. 双方签订不可撤销的抵债协议,您公司已实际控制该房产,房产公允价值为 90万元(低于债权)。 3. 您公司将该房产以 85万元(打折)出售给第三方。 账务处理: 第一步:取得房产时 借: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90万元 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 10万元 (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 100万元 第二步:出售房产时 借:银行存款 85万元 资产处置损益 5万元 (出售损失) 贷: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90万元

  • 老师,24年企业所得税实际多少

    同学你好 你问税率吗?小微吗

  • 我们公司欠对方的建厂工程款,现在用我们的库存商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 老师咨询个问题,A公司是用餐平台,B是服务的,也是开

    你好,可以的,有三方协议把持的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