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处取得的普票,产品名称是 问
小规模开的小麦普票(3%或1%),你不能按9%计算抵扣;只有小规模开“3%专票”或“自产农产品免税普票/收购发票”才能按9%抵扣。 一、能不能抵扣(直接回答) - ❌ 小规模纳税人开的“小麦普通发票”(3%/1%):不能抵扣进项。 普通发票不属于农产品计算抵扣的合法凭证,哪怕品名是小麦也不行。 - ✅ 可以按9%抵扣的只有三类(小麦属于初级农产品): 1. 自产农产品免税普票:农业生产者(含合作社)开的免税普票,按买价×9%抵扣。 2. 农产品收购发票:你直接向农户收购,自开收购普票,按买价×9%抵扣。 3. 小规模开3%专票:小规模给你开3%增值税专票,按票面不含税金额×9%抵扣(不是按3%税额)。 - 注意:小规模开1%专票 → 只能按票面1%税额抵扣,不能按9%。 二、对你最有利的处理方式(排序) 1)优先:让小规模开 3%专票(最划算) 答
航空客运票进项抵扣额都是票价除以1.09再乘以0.0 问
您好,是的,这个要自已换算的 答
老师,我们有一个差旅费记录到借:管理费用,贷:库存 问
借研发费用 借管理费用 红字 答
汇算清缴时发现25年第三季度的增值税比所得税少 问
你好,不可以!先改季报再汇算清缴 答
老师好 有个问题 我想问“约定分期履行”这一项, 问
验收不合格的款项,付款条件未成就,不算到期债务,不适用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规则,对方不能以此起诉。 验收合格的各笔款项,各自到期后即可单独起诉,不用等最后一笔尾款到期;只有尾款,要等终验收 1 年期满后,对方才能起诉。 答


丧葬补助怎么算?以什么为基数
答: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出差补助和误餐补助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吗?
答: 出差补助不会计入社保缴费基数,而是作为个人收入报税。这是由国家原则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具体来说,根据《社会保险缴费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出差补助、离退休补贴和住房补贴等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电脑补助、交通补助、通信补助、取暖补助是否可以记入“工资”,另外如果记入“工资”这部分钱是否算做“社保基数”?
答: 同学你好,电脑补助、交通补助、通信补助、取暖补助——这部分是属于福利费,在申报个税时并入工资申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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