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因管理不善丢失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购入时原价1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元,进项税额已认证并抵扣,企业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截至丢失时,已计提折旧3000元,收到委托人赔款2000元,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为10000减去3000加上1300乘以70%减去2000。想问一下,为什么要乘以70%?

竹子
于2022-03-11 22:09 发布 2729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2-03-11 22:10
您好,这个不还是1825那个题吗?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这个不还是1825那个题吗?
2022-03-11 22:10:15
你好!
营业外支出的金额为 (10000-3000)-2000➕1300/10000*(10000-3000)=5910
2020-06-14 21:02:51
学员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分录
2022-05-17 15:34:29
您好,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5 累计折旧 4 贷:固定资产 10
借:营业外收入 5%2B5*13% 贷:固定资产清理 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13%
在增值税申报附二表申报转出
2023-12-24 21:37:21
你好,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10000—5000)*1.13—3000
你这里答案是不是有错误啊
2023-05-22 09:15:3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竹子 追问
2022-03-11 22:33
小锁老师 解答
2022-03-11 22:37
竹子 追问
2022-03-11 23:52
小锁老师 解答
2022-03-12 07:59
竹子 追问
2022-03-12 09:14
小锁老师 解答
2022-03-12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