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非居民个人取得的除工资薪金以外的所得,能不能扣除生计费5000元? (来源[税二]p39——178)

铃子 ——属深圳地区
于2022-03-11 10:32 发布 1841次浏览
- 送心意
Helen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2-03-11 10:45
同学好
可以扣除5000的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好
可以扣除5000的
2022-03-11 10:45:22
你好,你说的这个累计扣除费用60,000还有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这些只能在一个地方抵扣
在工资里面抵扣了,他就没法在生产经营所得抵扣
在生产经营所得抵扣了就没法在工资里面抵扣自己选择的
2024-01-07 16:25:57
大了,你好,就是你实际发放工资的金额
2022-05-20 15:45:01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2023-12-26 15:19:17
累计减除是指对居民个人年度取得的薪金所得采取减除政策,以减轻纳税负担。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薪金所得中,已经按照月度累计方式取得的累计金额,其中每年应享受累计减除的标准是: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计算减除的应税薪金所得不超过36000元。
2、累计计算减除应税薪金所得超过36000元,按照月份来计算减除比例,每个月减除比例为:超出部分÷36000÷月自然天数×月实际工作日,计算出该月可减除的额度;
3、累计计算减除的期限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拓展知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每纳税年度中,年度内累计取得的薪金所得(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所得),在累计金额达到标准后,按照相应的减除规定,可以申请减除部分税款。
2023-02-26 10:13:0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铃子 ——属深圳地区 追问
2022-03-11 11:46
Helen老师 解答
2022-03-11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