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研发项目,合同里已写明研发费用,在归集研发费用的时候,往里面归人员人工及材料费用吗 我们是委托方 也就是说也不存在本单位的人员人工及材料费用了?

欣欣子
于2022-03-02 16:09 发布 114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请问是费用化支出不是资本化支出吗
2024-01-24 17:25:45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从以上规定看出来,研发费用资本化加计扣除需要去国税备案,备案要带的资料,就是费用化的加计扣除需要的资料,首先应该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计扣除鉴证报告,上传后,再带以下资料到税务局备案。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7.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的情况说明。
2022-01-12 11:23:42
同学你好
这个人工和材料及折旧50.15.15
2022-03-21 14:06:27
您好,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红字)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材料(红字)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材料(红字)借主营业务成本
2022-06-19 11:25:49
你好;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意思是都形成产品了 ;那么销售出去; 对应的费用就不符合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要求; 就不应该去扣除材料费哈
2023-08-08 15:48:4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