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四月份红冲发票合计税额-0.92,五月红冲 问
同学,你好 具体什么问题 答
老师,生产型企业出口业务账务及税务处理流程是怎 问
账务处理需区分出口销售收入确认、成本结转、税额核算、退税到账四个关键节点,确保与业务和税务数据一致。 确认出口销售收入 依据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形式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单据,在货物报关出口并确认收汇可能性后,确认销售收入。 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外币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出口销售收入(按出口当日或当月 1 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结转出口销售成本 按出口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结转成本,同时转出对应的进项税额。 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 出口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 - 出口产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率差部分)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核算内销与外销增值税 内销业务正常计提销项税额,出口业务享受 “免” 税(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需合并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会计分录(内销): 借:应收账款 - 国内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内销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出口退税款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退税申请后,收到退税款时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 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生产型企业出口业务,账务上先确认外销收入、结转成本并转出进项税差,再核算内销税额、收到退税后记账;税务上先做出口退税备案,每月按 “免抵退” 政策申报,90 天内完成外汇核销并同步申报附加税 答
固定资产,有增固的部分,增固部分的折旧年限怎么计 问
您好,这个的话,还是按照原来的剩余118来 答
老师,您好!公司的实习生需要买社保吗 问
实习后正式上岗的,就需要满1个月就要买的 答
在券商买的期权收益要缴纳增值税吗? 问
同学,你好 要缴纳的 答

现在小型企业每个月做帐都需要做什么?
答: 您好!这个不一定,看你有什么业务发生了。
我们小型企业做帐都是交给外面的做帐公司,他们到底做的是哪些方面的帐呢
答: 他们主要是对于税务方面,也就是统称的外账。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怎么划分
答: •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通知》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四、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五、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六、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并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企业。 七、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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