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在银行贷款一个亿(两年期)借给合作方甲方用于土地综合治理项目,与甲方签定利润分成协议,我公司与甲方的借款和利润分成如何做账,我公司需上什么税?谢谢!
颖
于2022-02-06 12:28 发布 533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沈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2-02-06 12:39
同学你好,这个需要你根据合同进行职业判断。老师所掌握的信息有限,以下供你参考。
如果只是把钱提供给合作方你们收取利润的性质是资金借贷的话,增值税按贷款处理。
如果是双方都参与实质的经营活动,收取的利润按收入正常处理(双方未设立公司只是合同安排)。
希望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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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这个需要你根据合同进行职业判断。老师所掌握的信息有限,以下供你参考。
如果只是把钱提供给合作方你们收取利润的性质是资金借贷的话,增值税按贷款处理。
如果是双方都参与实质的经营活动,收取的利润按收入正常处理(双方未设立公司只是合同安排)。
希望帮助到您!
2022-02-06 12:39:13

1、借款利息可以预提,但是要去税局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2、预提利率是多少双方协商,但是不超过国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512号)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3、预提利息做什么科目,末完工的入成本,完工后入财务费用
2017-08-09 11:07:10

你好,可以计提
利率看双方约定了
计入开发成本或财务费用
2017-08-09 10:51:27

计入税金及附加
2017-02-25 11:22:50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1995]6号)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给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并且收取的利息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的,可以凭借入方出具的金融机构借款的证明和集团内部分配使用决定,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分摊利息费用,据实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子公司支付的统借统还利息,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的,可以凭借入方出具的金融机构借款的证明和集团内部分配使用决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据实扣除。
2017-06-07 22: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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