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01-22 12:37

丙公司无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支票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的,付款银行有权拒绝付款(选项C正确),且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甲公司)以外前手(乙公司)的追索权

笑看人生 追问

2022-01-22 13:05

如果丙公司于2月27日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有权拒绝付款吗?

文文老师 解答

2022-01-22 13:06

丙公司于2月27日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笑看人生 追问

2022-01-22 13:06

好的,谢谢老师

文文老师 解答

2022-01-22 13:07

不用谢,有帮到你就好。请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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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公司无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支票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的,付款银行有权拒绝付款(选项C正确),且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甲公司)以外前手(乙公司)的追索权
2022-01-22 12:37:56
你好,同学,答案是CD.因为:(1)丙公司未在出票日起10日内(2014年2月28日前)提示付款,属于逾期提示付款;(2)支票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的,付款银行有权拒绝付款(选项C正确),且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甲公司)以外前手(乙公司)的追索权(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3)P银行是支票上的付款人,并非“承兑人”(支票见票即付,无须承兑),不得被列为追索对象(选项B错误)。
2019-04-23 16:08:36
你好,同学。你是什么情况下的追索
2020-03-18 20:49:31
乙公司转让时明确表示了不得转让,也就是说乙只承认丙,不承认丙之外的后手。
2019-02-27 18:37:40
乙公司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丙又继续背书转让给丁,丁背书转让给戊,原背书人乙公司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丁公司、戊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戊公司不得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排除A选项,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排除C选项;甲公司是承兑人,必须无条件付款,如即使拒绝付款持票人依然可以向其追索,排除B选项;答案选D
2019-04-29 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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