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承兑人丙银行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了银行的汇票专用章。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行请求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B.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C.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D.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何 先生。
于2023-06-17 21:57 发布 4860次浏览
- 送心意
微微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3-06-17 21:57
您好,根据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本题中,出票人甲公司加盖的是“合同专用章”,即签章不符合规定,则票据无效,所以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持票人也不享有票据权利,不能向甲乙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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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好是让对方开具一个收据,证明收到了汇票
2017-07-24 10:42:26
借应收票据、贷预收账款。
借应付账款或者是库存商品
贷应收票据。
2023-09-22 10:43:42
您好同学。您所说的这个情形并无影响。
2023-09-02 21:29:06
您好,2020年6月5日出票,3个月后到期,因此2020年9月5日到期,提示付款期限加10天,所以C公司应在2020年9月15日前向甲银行提示付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权,但不丧失对出票人或承兑人的权利。
2023-08-17 12:29:12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3-03-07 13: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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