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梓苏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会计师 ,税务师
2022-01-13 17:55
一是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对于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二是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则属于资本化支出,构成无形资产成本,应允许加计后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规定摊销,也就是说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从无形资产使用的月份起,按其使用寿命平均进行摊销。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方式,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第一种方式:是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构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100%转入无形资产,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待纳税申报时,再按年摊销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在纳税申报环节享受所得税的优惠。
第二种方式:是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将构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150%,直接转入无形资产成本,同时将加计的50%成本的摊销额提前计入企业研发年度的净利润。在会计核算时,按使用寿命进行平均摊销,将加计后的摊销额直接计入成本费用,不需要再进行纳税调整,从会计核算上享受了税收优惠
相关问题讨论
一是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对于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二是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则属于资本化支出,构成无形资产成本,应允许加计后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规定摊销,也就是说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从无形资产使用的月份起,按其使用寿命平均进行摊销。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方式,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第一种方式:是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构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100%转入无形资产,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待纳税申报时,再按年摊销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在纳税申报环节享受所得税的优惠。
第二种方式:是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将构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150%,直接转入无形资产成本,同时将加计的50%成本的摊销额提前计入企业研发年度的净利润。在会计核算时,按使用寿命进行平均摊销,将加计后的摊销额直接计入成本费用,不需要再进行纳税调整,从会计核算上享受了税收优惠
2022-01-13 17:55:31
同学您好,您好 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表
2023-04-14 20:01:54
需要填写
可以累计的。
2023-05-09 09:59:58
你好; 你补结转;反结账22年去结转后;在去报 高企; 你认定了资格没有
2023-04-27 10:51:04
对于将部分工资申报为研发费用,但未享受加计扣除的情况,可以这样解释:
1.政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5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对于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的研发费用,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2.情况说明:由于贵公司2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报中,已将部分工资申报为研发费用,但实际未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的:a. 企业未能正确理解政策规定,误将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工资申报为研发费用;b. 企业在申报研发费用时,未提供完整的资料或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填写申报表;c. 税务机关审核不通过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企业未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3.处理建议:建议贵公司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并前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实和更正。如果确实符合加计扣除政策规定,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更正申报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贵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未来年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023-10-18 10: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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