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梓苏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会计师 ,税务师

2022-01-13 17:36

你好,土地方面不同地方政策不一样,建议咨询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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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土地方面不同地方政策不一样,建议咨询税务局
2022-01-13 17:36:28
你好!这个土地使用税不用变
2024-06-12 10:18:52
您好,结果都一样,你自己决定那个方便就那个即可。
2024-03-28 16:50:50
在直接清算条件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明确了土地价款、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相关税金、加计扣除等五项扣除项目。而在旧房转让中,扣除项目的确定与清算环节存在显著差异,主要包括土地价款、房地产评估价格、相关税金三部分。按照目前的税收征管实践,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应区分不同情形确定: (一)土地价款 1、房开企业转让自建自用的房地产 根据财税字〔1995〕48号的规定,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地价款的凭据的,不允许扣除。也就是说,只要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地价款,且能够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即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应当注意的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必须是实际支付的土地成本,不得是评估价值。因此,房开企业转让其自建自用的房地产时,满足该条件的,准予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023-12-11 11:43:35
你好,可以的, 没问题 土地使用权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2022-08-11 17: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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