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集团是房地产的预售房子的时候把毛坯款和装 问
你好,同学,如果咱们收到的这个装修款也是收到了以后一年以内的,可以先在应收账款里面挂账,暂时不确定收入。如果超过一年了,我就建议要转做收入了,确定无票收入 答
我们23年给一家客户预开了发票 当时计入了收入 问
同学,你好,23年开的发票已经确定收入了。但是呢,当时没有结转成本,而是在后期什么时候回款的时候,什么时候又结转了主营业务成本,对吗?如果说您的内账在23年的时候没确定收入,没关系的。可以现在在25年的内账里面直接确定收入,然后结转对应的成本儿就可以的。 答
老师,24年多提计了工资,25年发现问题:之前的同事在 问
是的,就是那样做就行 答
@董孝彬老师,追问次数用完,那如果回去5月修改,账和 问
姑娘,反结账到5月,做收入分录,要更正2季度所得税申报表了,我们账上有亏损么,要交所得税的话还有滞纳金呢,您太小心了,只管申报在9月份,没事的,4700元,啥时卖货,税务局怎么会知道呢,担心的话,再打12366问,说5月预收款,9月发货 的,肯定说9月可以 答
请问绿化园林类的公司收入与成本和人工的占比是 问
您好, 人工费 20%-40% 材料费 40%-70% 成本费用 70%-80% 答

什么叫质押背书,听了两遍,可还是没太懂,能不能举个例子,谢谢老师
答: 同学你好 一、质押背书 这是指持票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而在票据上作成的背书。背书人是原持票人,也是出质人,被背书人则是质权人。 二、质押背书确立的是一种担保关系 1、即在背书人(原持票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产生一种质押关系,而不是一种票据权利的转让与被转让关系。因此质押背书成立后,即背书人作成背书并交付,背书人仍然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并不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 2、被背书人取得质权人地位后,在背书人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并从票据金额中按担保债权的数额优先得到偿还。换言之,如果背书人履行了所担保的债务,被背书人则必须将票据返还背书人。 三、质押背书与其他背书一样,也必须依照法定的形式作成背书并交付。 1、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但如果在票据上记载质押文句表明了质押意思的,如“为担保”、“为设质”等,也应视为其有效。如果记载“质押”文句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或者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2、第二款还规定:“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这里所指的汇票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以及为实现该等权利而进行的一切行为,如提示票据、请求付款、受领票款、请求作成拒绝证明、进行诉讼等。 四、根据《高法审理票据纠纷案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此外,贷款人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从事票据质押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质押行为无效。
老师,能举个例子,算下吗
答: 你好,比如应纳税所得额150万,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100万*2.5%%2B50万*5%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这1,2条说的是啥意思,老师能不能举个例子说一下,又是10%,又是50%的,还又100%的,这都咋看,咋算呢
答: 你好,可以在老师直播的时候互动环节直接提问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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