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化工产品的公司,2019年发生以下事项:签订一份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两年后合同到期时一次性收取利息。2019年已将利息收入40万元进行了相关的会计处理。年初签订一项 商标使用权合同,合同约定商标使用期限分为4年,使用费总额为240万元,每两年收费一次,2019年第一次收取使用费, 实际收取120万元,已将60万元进行了相关的会计处理。该公司的所得税处理是什么?

知性的茉莉
于2022-01-12 18:50 发布 1872次浏览
- 送心意
杨扬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1-12 20:42
你好,该公司的所得税应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计入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所得税。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利息收入要调减40万,利息收入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收入
商标使用权收入调增60万,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确认收入
2022-05-23 08:19:23
你好,该公司的所得税应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计入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所得税。
2022-01-12 20:42:45
您好!可以的。可以这样做
2022-04-11 08:41:54
你好同学,记得不记得收入准则有个合同变更“作为单独合同”的情形。
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量)及合同价款(价),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这里说的都是一个意思。不用深究了解就好。
2022-03-30 12:42:52
正确答案是:A、B、C。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企业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A. 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B. 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C. 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D. 这个选项虽然提到了合并为一份合同后仍需区分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但它并不是合并合同的标准条件,而是在合并处理后的会计处理细节,即一旦决定合并,确实需要进一步区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来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因此,D选项不是合并多份合同的判断依据,但它是一个正确的会计处理原则。
2024-02-28 22: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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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扬老师 解答
2022-01-12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