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10月、11月个税已计提,在发放11月工资缴纳两个月个税,现在应交个人所得税明细账余额是第四季度个税累计合计数,是不是分录错了,可以发下会计分录?

高高的啤酒
于2022-01-12 09:13 发布 714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1-12 09:14
你是要什么的分录,发放工资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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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等我看一下写分录
2022-11-03 21:28:59
你是要什么的分录,发放工资的吗
2022-01-12 09:14:31
同学您好,您看我的理解对不对,您在发工资的时候,在工资表上先把这100元个税,在实发工资中扣除了,之后发现不用缴纳这100元了。
如果是这样,您在发工资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个税 100
然后发现不需要缴纳个税
借:应交税费-个税 100
贷:其他应付款-某员工 100
然后把这100元给员工
借:其他应付款-员工100
贷:银行存款100
2026-04-16 08:35:22
可以的,如果金额不大做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
2017-02-14 17:34:42
这表上不体现扣除扣除是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2023-10-07 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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