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业务。我公司是劳务建筑公司,一个自然人借用我公司承包一劳务项目,承包人2020年3月在项目部个人借支三十万现金,近期我公司与项目部对账才发现这三十万,我公司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将三十万退回项目部,再由项目部对公账户转我公司,二是我公司出委托请项目部代付民工工资,项目部盖个公章,我公司好平账。但项目部已将这个三十万作为划拔我公司工程款平账了,这两个办法都没采纳。我公司现在是将这笔应收款一直挂起吗?还是作现金收入冲应收款?或者是其他什么处理方法。甲方是国企,谢谢!

豆豆
于2022-01-11 20:25 发布 93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这个对的
这个可以的
冲减应收账款也行
但是最好不要现金
金额太大了
2022-01-11 20:27:11
你好
不可以的,这个是不允许把工程分发给自然人的
2022-02-25 15:25:14
你好; 一般个人是没有资质的; 不能去的
2022-03-30 15:46:42
你好; 是以你公司名义去申请开展项目吗
2022-02-25 16:33:54
要红冲才能减少收入,不然打折收款只能做销售费用了
2025-08-09 15:56:5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