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这样做对吗? 问
整体框架对,只有社保缴纳的分录错了:不该把个税放里面,且个人社保部分的处理逻辑也不对。 您好,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 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4 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答
我感觉这个是不违反啊 答案违反我理解的是担任多 问
结论:违反独立性规定。 理由: 上市公司(公众利益实体)关键审计合伙人(含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任职时间需累计计算,上限为 5 年。 A 注册会计师 2020-2023 年担任项目合伙人,已累计任职 4 年,未满足 5 年上限,但也未进入冷却期。 2025 年他重新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属于关键审计合伙人职务,任职时间会接着之前的 4 年继续累计,会突破 5 年的法定上限,违反轮换要求。 答
老师好。2025年的账有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修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这是啥情况呀? 问
管理费用结转多转了 692.5 元,导致期末不该有余额的损益类科目出现贷方余额。 处理:反结账,把结转管理费用的凭证金额改成和借方发生额一致,结平余额即可。 答
海外进货后有一部份不良品,后来退一部份回去换货, 问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答


老师,我们是砖厂,煤产生大气污染,怎么计算环保税中的废气排放量?
答: 您好,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一)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四)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环保税的监测计算废气排放量怎么算的?
答: 1、环保税法中 第十条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一)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四)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2、环保税法实施条例中 第七条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 (一)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二)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三)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 (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 (五)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3、环保部2017年第81号公告《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中 废水、废气污染物在核算时段内的实际排放量等于主要排放口正常情况与非正常情况实际排放量之和。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水污染环保税 月均浓度怎么计算
答: 根据《环保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23条规定,此处的浓度值:当月自动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小时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或者应税水污染物日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以及当月监测机构每次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浓度值。 (一)数据来源 1、自动监测数据 2、监测机构监测数据 即:抽样测算、排污系数法、物料衡算法下,计算的污染物排放量都不能适用低浓度排放税收优惠。 (二)计算方法 1、自动监测数据情况下 1)大气污染物小时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 2)应税水污染物日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 2、监测机构监测数据下 当月监测机构每次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浓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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