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2018年末,法院判决欠款人A公司以房产抵债,强制执行过户至B公司,欠款人A未开增值税票,B公司以法院判决金额和契税合计值入账,现B公司转让房产给C公司,若转让值高于入账值,B公司如何缴纳增值税?是以入账金额与转让金额差额交税?还是以转让金额全额纳税?
鳗鱼帅哥
于2022-01-05 09:22 发布 147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是差额纳税的就按照差额来
2022-01-05 09:30:25

同学您好!A转让房产抵债:主要涉及到的税种:增值税及附加(含城建、教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B抵债所得房产:主要涉及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A转让股权,涉及税种:印花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B受让股权,涉及税种:印花税。 感谢您的提问!
2018-01-04 10:39:11

同学你好
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2022-11-11 16:38:01

首先啊,你这里是法院判决的,那么现在进行强制执行,那么按照那个股权来进行转让处理,在这里的话,你按正常的流程走正常的交税没什么风险。
2022-12-02 10:58:49

您好!这个有个关键问题,就是你有没有实缴。实缴了多少。要先确认这个
2022-05-18 15: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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