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 份购进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为 20000元,以此为原料生产的食品销售时适用 3%的税率,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取得增值税 专用发票,注明运费6000元,税款540。 根据规 定,该食品厂2019年6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无聊的月饼
于2022-01-04 15:07 发布 2193次浏览
- 送心意
朱立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是这样计算的哈,87200*9%%2B545/1.09*9%=7893
2022-11-23 17:00:55
这个是可以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2023-12-08 11:27:47
同学您好,计算公式=87200*0.09+545/1.09*0.09=7893
2022-11-08 19:30:06
不是,小规模不能抵扣9% 可以抵扣是一般纳税人
2020-08-25 18:41:24
您好,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023-07-21 22:37:4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