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上班的这家公司发工资是这样的,11号发,可是他是11号前面的30天的工资,这个跟会计期间1-30是不一样的,能计提工资吗?公司原来的账是不计提的,他们是这样做账的,要社保的缴费通知来,公司划钱后计:借 管理费用 其他应付款 个人部分 贷 银行存款个税交时借 应交税金 个税 贷 银行存款现金发工资时借 管理费用 (工资) 其他应付款 社保个人部分 注 这后面

emmia
于2017-02-22 19:34 发布 844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7-02-22 19:49
我的问题怎么没有全部显示出来
这样记账也可以的吗?
相关问题讨论
等于没有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2017-02-22 19:38:40
不对,你计提时先: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然后再转入其他应付款
2016-01-06 10:14:16
分录正确的,只是增值税你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2026-04-09 09:50:15
同学分录调整就可以了
2022-05-19 09:39:38
你好; 这个买来的用途是什么;这样好判断计入成本还是费用去 ; 这个钱是老板垫付的吗?
2022-04-24 13:45:1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emmia 追问
2017-02-22 19:53
方老师 解答
2017-02-22 19:38
方老师 解答
2017-02-22 19:51
方老师 解答
2017-02-22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