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星河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CMA

2021-12-01 20:31

1,丙按一般保证处理,约定了保证范围
2,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有合同债务承担责任,没有约定保证范围
3,没有通知保证人,不承担后面的保证,保证人如果同意才可以,没有通知,对于延期不承担
4,丙只是对扣除房屋的部分债务承担,丁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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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1,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2,按30万债权进行保证承担 3,依旧承担的 4,丙、丁只按30万承担的。
2021-12-02 12:07:20
1,如果有总公司授权是有保证人资格的 2,丙按一般保证处理,约定了保证范围 3,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有合同债务承担责任,没有约定保证范围 4,没有通知保证人,不承担后面的保证,保证人如果同意才可以,没有通知,对于延期不承担 5,丙只是对扣除房屋的部分债务承担,丁全额承担
2021-12-03 20:32:29
(1)丁不具有保证人资格,因为它是分公司。 (2)丙按一般保证,因为约定乙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丙提供保证。 (3)丁承担一般保证,在30万以内承担责任。因为未约定保证责任范围和方式的为一般保证。 (4)依旧承担原则任,因为甲同意延长乙债务,他们未将此事告知保证人
2021-12-02 20:06:47
1,如果有总公司授权是有保证人资格的 2,丙按一般保证处理,约定了保证范围 3,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有合同债务承担责任,没有约定保证范围 4,没有通知保证人,不承担后面的保证,保证人如果同意才可以,没有通知,对于延期不承担 5,丙只是对扣除房屋的部分债务承担,丁全额承担
2021-12-02 20:48:59
1,如果有总公司授权是有保证人资格的 2,丙按一般保证处理,约定了保证范围
2021-12-03 20: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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