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9年6月向农民收购一批免税大米,用于生产销售米饼,2019年8月,因管理不善该批大米毁损。已知该批大米的账面成本为13600元(含运费780元),计算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
老迟到的春天
于2021-12-01 20:21 发布 1097次浏览
- 送心意
星河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C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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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13600-780)/(1-9%)*9%+780*9%
2021-12-01 20:21:39

你好,需要转出进项税额(13600-780)/(1-10%)*10%%2B780*9%=1494.64444444
2021-11-28 15:19:40

你好,同学!
应该是(13600-780)/(1-10%)*10%=1424.44元
780的运费如果取得是普票的话当时不能抵扣 所以这里不影响,
如果是专票的话应该是运输费不可抵扣=780*9%=70.2
2021-09-07 09:35:07

你好,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13600-780)/(1-10%)*10%,运费专票抵扣的话,也需要转出780*9%
2020-11-11 15:42:26

你好,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13600-780)/(1-10%)*10%
2019-11-10 18: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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