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9年6月向农民收购一批免税大米,用于生产销售年糕,2019年8月,因管理不善该批大米毁损。已知该批大米的账面成本为18600元(含运费680元),则:其不能抵扣的进项税是多少?
壮观的巨人
于2019-10-20 21:17 发布 2395次浏览
- 送心意
马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10-20 21:22
应该是(18600-680)*10%=1792元
680的运费如果取得是普票的话当时不能抵扣 所以这里不影响、
如果是专票的话应该是运输费不可抵扣=680*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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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18600-680)*10%=1792元
680的运费如果取得是普票的话当时不能抵扣 所以这里不影响、
如果是专票的话应该是运输费不可抵扣=680*9%=61.2
2019-10-20 21:22:18

你好,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13600-780)/(1-10%)*10%,运费专票抵扣的话,也需要转出780*9%
2020-11-11 15:42:26

你好,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13600-780)/(1-10%)*10%
2019-11-10 18:23:42

你好!
我看一下
2019-11-08 23:16:48

计算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13600-780)/(1-9%)*9%+780*9%
2021-12-01 2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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