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的账上是亏损的,但是老板又强制的交了42 问
同学,你好 你的意思是老板分红了??分红了210万?? 答
老师好,我想做个财务预测表,包含收入,成本,费用的,有 问
同学你好 下载中心去找找看会计学堂文档下载中心_会计实用文档报表下载专区-会计学堂 https://www.acc5.com/download/ 答
印章的二级明细做什么? 问
可入 管理费用-办公费 答
老师,请问对方企业变更名称之前未开发票 变更后要 问
您好,是的,这个就按变更后的来开发票的 答
老师问一下股权转让是以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总计 问
以转股的收入-投入的本金 ,差额交个税,交的个税不能低于应分的利润*20% 答

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商品房在建,但是项目挂靠在建筑公司。付款从建筑公司走账,税务建筑公司解决。每付一笔款他们都会收取6%的管理费及税金。问双方怎么做分录入账?他们做的真是的工程施工,那收入和支出就不是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了吧
答: 新会计准则用这两个科目也可以的,你们确认开发成本,他们确认收入
老师好,我们公司A是房地产开发商,公司B是物业公司,我A公司的车位卖了,是以B公司开的收据和B公司银行收款,这种业务属于代收代付是吗?B公司做账以收据和银行账单入账,请问A公司可用B公司的收据复印件入账吗?借:其收—物业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答: 你好 意思是B 代收的吗? 这样的话 A公司 你们 车位不开票出去的吗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政府征地补偿款,是否可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有相关文献么
答: 一、会计处理 当前会计处理出现矛盾的是房地产企业多认为取得土地使用权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应当作为土地的实际成本,主张实际收到的土地出让金等土地返还款直接冲减土地成本。而另一种观点认为这部分返还款属于政府补助的性质,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的规定来处理。企业按照“招拍挂”确定金额全额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已经取得了全额票据计入土地受让成本,另外政府给予的返还从票据上来说并不是原票据的折让冲回,开具的多是其它名目的财政返还。所以房地产企业取得的各种名义的土地返还款不应当直接冲减土地成本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的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显然企业从政府取得的土地返还款符合这一性质,应当作为政府补助处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第七条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第八条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主要是用于开发,其土地成本构成存货的一部分,取得的土地返还款属于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所以会计处理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比较妥当,并且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可以保持一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因此,房地产企业收到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或政府给予奖励款,应视与资产还是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上述规定核算,最终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而不是冲减“开发成本”。
老师,房地产开发企业,去年年底已结转收入的房子因客户没办法支付银行房贷导致退房了,要怎么处理呢?借:主营业务收入,贷:预收账款,借需:预收账款,贷银行存款,借:开发产品,贷经营成本,这样做对吗?
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楼房抵顶工程款,付大包商楼房价值一百万元的工程款,怎么下账呢?,贷:主营业务收入?开始我没收到钱呀?我是用房子顶的工程款?可是我是开发商这面
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楼房抵顶工程款,付大包商楼房价值一百万元的工程款,怎么下账呢?,贷:主营业务收入?开始我没收到钱呀?我是用房子顶的工程款?可是我是开发商这面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收房款和收到按揭款,不是应该挂在预收账款科目下,可是我看了实操,都确认收入了?不是交房时,工程验收后,准备交房时在结转到开发产品,在转至主营业务收入?


Monster.♚ 追问
2017-02-11 10:24
袁老师 解答
2017-02-11 09:56
袁老师 解答
2017-02-11 10:11
袁老师 解答
2017-02-11 10:30